广告劫持(一):广告实现原理


声明:本文只阐述广告领域存在的现象和问题,从而促进广告向规范化正规化发展;如有人利用些技术或内容犀利,一概与作者无关。

广告的实现逻辑
知其然必先知其所以然。要想了解广告的劫持,必须先了解广告的逻辑。(本文广告主要指移动广告)。其实广告的逻辑也不抽象,理解上还是比较容易的,毕竟现实生活中接触到广告太多太多了。只是移动广告与现实生活中的线下广告在名词描述上或许有些出入,下面我们先从概念入手,了解各个主体是干什么的,最后再把它们串起来,整个广告的逻辑结构就非常清楚了。
l  广告主
广告主就是出钱买广告的一方,也是广告链唯一出钱的一方。广告的内容就是广告主要推广的产品或商品。广告主决定了广告的内容,广告方式,广告的导向,更甚至包括了广告的素材等。比如,KFC要在优酷视频里面投放广告,那么KFC就是对应的广告主。
l  广告代理商
协助广告主操作广告的厂商,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中介。广告主若不擅长或对广告投放没有经验,会选择直接请广告代理商代操,当然,代理商或许会找另一家代理商代操。
l  需求方平台
也可以称作广告主服务平台。广告主可以在该平台投放自己的广告,可以在平台上设置任何投放功能,如广告的目标受众、竞价方式、广告出价等待。比如,googleAdWords就是这样的平台;
l  供应方平台
与需求方平台相对应,主要汇集了大量的流量,即为拥有流量的一方。像google Admob,拥有无数的开发者或APP,像google adsense有各种各样的网站注册。
l  出版商
供应方平台上的个体,比如博客上,以提供网站固定版位给广告主曝光;又或是通过在APP上提供版位让广告主曝光,这些博客或APP都可以称为出版商;
l  广告位
展示广告的位置。比如,一个游戏APP,当你玩完第一关将进入第二关时,看到了一个全屏的广告,这个就是一个广告位;像微信朋友圈有一个广告,这也是一个广告位。
l  用户
即为看广告的用户
l  受众用户
即接受广告内容的用户,或能给广告主带来效益的用户。比如,广告内容为推广一个app,如果某用户根据广告引导安装了该app,那该用户为受众用户。
l  点击
字面意思即用户点击了广告。广告分两类,一类是品牌广告,一类是推广广告;品牌广告一般只作品牌展示,不具备点击功能,该类广告按一般按CPM计费,如电视上的广告都属于品牌广告;推广广告主要作用就是引导推广,如何实现引导呢,就是靠点击跳转实现。
l  落地页
点击后,跳转的最终页面。比如,某网站的主页,某app的安装页面等等。

以上简单说明了各个主体环节的功能,但不是每个广告都会有以上所有的主体。
比如,KFC直接与Facebook合作,在Facebook主页展示一个广告,那这个广告只包含了 广告主(KFC)——出版商(Facebook)——广告位(主页上一个广告位置)。
又如,任天堂开发一款游戏,在AdWords上面推广投放,google通过Admob展示在了用户的Facebook应用上,用户点击了该广告,跳转到Play商店,然后下载并安装了该游戏,这流程包含了 广告主(任天堂)——需求平台(AdWords)——供应平台(Admob)——出版商(Facebook)——广告位(Facebook应用上面的一个广告位置)——受众用户——点击——落地页(游戏在play商店详情页)——安装。

了解了广告的实现原理,对接下来了解广告的劫持原理会大有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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